随着我国化学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,“危险化学品”和“危险货物”的概念被频繁提及,很多读者对此感到疑惑: 若不是,那么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关系? 带着这些问题,一起跟随小编进入本期的推送吧。 首先来看一下两者在我国相关技术标准中的定义。
具有毒害、腐蚀、爆炸、燃烧、助燃等性质,对人体、设施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。
具有爆炸、易燃、毒害、感染、腐蚀、放射性等危险特性,在运输、储存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和处置中,容易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。
从定义可总结出两点: 由此可见,两者在危险性和定义对象上处于相交关系,既一个物质,可能: 既是危险化学品,也是危险货物; 或 仅是危险化学品; 或 仅是危险货物; 另外 “物品” 与“化学品” 定义上无交集,因此“物品”类危险货物一定不是危险化学品。
为了更充分理清两者之间的关系,我们追本溯源,来看一看前文标准的技术来源:
两部国际规章在危险性分类上的关系如图:
实际举例
两者在危险性分类上的主要区别为: 危险化学品更多的关注了健康和环境的亚慢性危害(例如致癌性,生殖毒性等); 危险货物则包括了感染性、放射性的物品等,且偏向于急性或短期的危害。
而之所以会在分类上产生这样的差异,是因为两部国际规章的应用场景不同:
危险化学品应用场景
包含化学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在各个环节中,与人类和环境接触时间长,所以其危害分类更严谨,涵盖长期危害性。
危险货物的应用场景
仅针对运输环节 危害分类突出表现在对人类和环境的短期危害性。 由此,我们可以清楚的认识到,危险性分类标准的差异,其实是基于不同场景下对化学物质的防范和管理需求。 那么,在了解了定义,分类标准及应用场景的区别和联系之后,我们应当可以更好的理解我国对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货物的管理思路,这一思路也间接体现了两者的异同:
小 结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异中有同,同中有异。希望本文能更好的帮助各位读者认识和区分这两个概念,助您在生产经营与进出口贸易活动中掌握主动,做到合法合规。 如果您有其它疑问或需求,欢迎通过以下方式前来探讨交流:
考考你,上图中分别属于危险化学品or危险货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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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载:国家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重点实验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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